首页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五章 经营规则 第八十五条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2004年) 第八十五条 第五章 经营规则 第八十五条 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应当与被代理保险公司签订书面的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 第五章 目录 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