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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机构法人治理指引(试行)(2005年)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监事会发现董事会、经理层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保险中介机构章程规定等情形时,应当建议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分,并及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董事会或者经理层应当及时处理,并将结果书面报告监事会。

董事会和经理层拒绝或者拖延采取处分、整改措施的,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