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中介机构法人治理指引(试行)(2005年) 第三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十九条 保险中介机构法人治理指引(试行)(2005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十九条 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的一个月内向股东介绍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以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