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2015年) 45007
45007
保监会
保险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84条:“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变更名称;(二)变更注册资本;(三)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四)撤销分支机构;(五)公司分立或者合并;(六)修改公司章程;(七)变更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八)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无
企业
45008
保监会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
无
行政
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404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
无
企业
45010
保监会
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35条:“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无
企业
45013
保监会
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
无
行政
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405项“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
无
企业
45014
保监会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
无
行政
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406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
无
企业
45015
保监会
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
无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81条:“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品行良好,熟悉与保险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无
企业
45016
保监会
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
无
行政
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408项“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
无
企业
45020
保监会
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
无
行政
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439项“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
无
企业
45024
保监会
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
无
行政
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412项“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第77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外资保险公估机构适用本规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无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