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202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2026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有关部门推动电子单证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相关国际规则制定和推广适用,推动相关国际互认。 国家鼓励相关企业、科研机构深化与国际组织、联盟机构的互动交流,广泛开展电子单证领域的国际业务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