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企业识别外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