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年) 第三章 风险评估 第二十四条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风险评估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当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企业进行风险分析,应当充分吸收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