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年) 第二章 内部环境 第十七条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内部环境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