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2010年) 第三章 风险管理组织 第二十五条 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2010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风险管理组织 第二十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应接受风险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建立健全相关风险管理流程,定期对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的风险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定期与风险管理部门沟通,并对其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负责。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