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身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2007年) 6 业务文件的整理与归档 6.2 人身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2007年) 6.2 6 业务文件的整理与归档 6.2 纸质业务文件整理与归档 6.2.1 各人身保险公司都必须建立健全业务文件归档制度,业务人员在业务处理完毕后,要按照各类业务文件的归档范围和排列顺序要求整理归档。 6.2.2 质量要求 6.2.3 整理方法 6.2.3.1 装订 6.2.3.2 分类 6.2.3.3 排列 6.2.3.4 编目 6.2.3.5 装具 6.2.3.5.1 保存业务档案可以使用纸箱、档案盒及塑封等,装具规格不限,但应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有利于档案的长期保管。 6.2.3.5.2 档案管理人员选取一定量装订好的待归档文件,按照归档目录顺序装入档案装具。装满一单位后,顺次装入下一单位。 6.2.3.5.3 档案装具应根据摆放方式的不同,在盒脊或底边设置年度、保管期限、类别、盒号等必备项,并可设置起止件号、起止业务流水号、件数等选择项。 6.2.3.5.4 备考表置于装具内档案之后,项目包括装具内档案情况说明、整理人、检查人和日期。 6.1.2 目录 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