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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2007年) 6.2.3.4

6.2.3.4 编目

归档业务文件应依据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编制归档目录。归档业务文件应逐件编目。归档目录设置保险合同号、投保人、作业流水号、页数、备注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