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 第五章 对生效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 第八十四条 第五章 对生效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八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原判决、裁定结果确有错误的,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一) 适用的法律、法规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 (二) 适用的法律、法规已经失效或者尚未施行的; (三)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法律适用规则的; (四) 违背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的; (五) 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未适用的; (六)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