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捕 第一百三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 (二)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捕 第一百三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 (二) 曾经或者企图威逼、恐吓、利诱、收买证人,干扰证人作证的;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