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捕 第一百三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 (一)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一)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捕 第一百三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 (一) 曾经或者企图毁灭、伪造、隐匿、转移证据的; 第一百三十一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