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捕 第一百三十条 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二)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捕 第一百三十条 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二) 曾因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的;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