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第十一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撤回起诉: (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三) 第十一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撤回起诉: (三)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