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1986年) 第六章 其他器官损伤和功能丧失 第一节 颅脑损伤 第二十九条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1986年) 第二十九条 第六章 其他器官损伤和功能丧失 第一节 颅脑损伤 第二十九条 颅脑损伤致使神经系统器质性损害引起的症状或者病征,如外伤后颈内动脉海绵窦瘘、尿崩症、糖尿病、垂体低功能综合征、丘脑下部综合征等。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