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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二条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是指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专门为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提供服务的网络平台。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以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名义开展活动,或者提供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