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2023年) 2.2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2023年) 2.2 2.2 中资商业银行变更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 5%以上股东审批 申请材料目录: (1) 变更股权及审查股东资格的申请书,涉及多个股权变更时应当附出资比例超过5%的拟受让方股东名单,须经核准的出资人符合股东资格条件的情况。 (2) 投资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投资股权、投资金额;股权结构情况,逐层说明至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及其从事的主要业务介绍、经营范围、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 (3) 投资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 投资人的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母公司同意其投资入股的决议或批准文件以及股权出让方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母公司同意其出让股份的决议或批准文件。 (5) 投资人关于入股商业银行目的的说明。 (6) 投资人出资的资金来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7) 投资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或声明,内容参照《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机构股东承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00号)的《商业银… (8) 涉及战略投资者的,须提供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9)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变更股权的决议,同时提交相关决议和议案。 (10) 股份变更前后银行主要股东名册。 (11) 银行最近1年基本经营管理情况的说明。 (12) 出资或转让股权协议。 (13) 投资人拟在入股金融机构派驻的人员及其基本情况、担任的职位和职责;评述拟受让方对入股机构的影响。 (14) 法律意见书或合规意见函。 (15) 申请人关于符合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审查条件的说明以及无涉黑涉恶情况的说明。其中,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审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资金来源合法;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6) 投资人为中资金融机构的还应提交相关监管机构对该金融机构作出的风险评级结论或审慎性监管意见(银保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除外)。 (17) 投资人为境外金融机构的,应同时提供其注册地(或所属)金融监管当局出具的风险评级结论或审慎性监管意见;申请人在其注册地不受金融监管当局监管的,则应提供经银保监会认… (18) 申请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19) 银保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4)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