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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办法(2026年)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国务院国资委主要从以下方面指导、督促中央企业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指导、督促中央企业落实国家应急管理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指导、督促中央企业建立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指导、督促中央企业落实各项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措施,及时有效应对企业各类突发事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参与国家有关部门或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对中央企业应急管理的检查、督查。

指导、督促中央企业参与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

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对中央企业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失职渎职责任进行追究。

指导、督促中央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做好其他应急管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