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办法(2026年) 第六章 社会救援 第四十一条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办法(2026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社会救援 第四十一条 中央企业集团总部为社会救援任务对接主体,根据突发事件类型明确牵头部门及责任分工,及时接受调度指令、反馈响应状态,统筹做好救援准备。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