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中国银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权债务问题的若干意见(2016年) 六、

六、 推动组建债权人委员会,对困难钢铁煤炭企业实施债务重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动去产能、调结构、转型发展,产品或服务有市场,发展有前景的钢铁煤炭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组建债权人委员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调整贷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措施,实施金融债务重组。银行业金融机构组建债权人委员会,应当按照银监会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自主重组、协议重组和协议并司法重组,支持暂时困难的钢铁煤炭企业发展。债券投资人可以加入债权人委员会,共同解决企业债务问题。切实做到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债权人委员会相关工作,共同解决企业债务重组等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