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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2014年) 十七、

十七、 商业银行应采取技术措施保障来自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传输数据(如客户数据、交易数据等)和操作指令(如支付指令、身份验证指令等)的完整性、一致性和不可抵赖性。对不具备对等安全保障能力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原则上应不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