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2014年) 十四、 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2014年) 十四、 十四、 商业银行应将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业务纳入全行业务运营风险监测系统的监控范围,对其中的商户和客户在本行的账户资金活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达到风险标准的应组织核查。特别是对其中大额、异常的资金收付应做到逐笔监测、认真核查、及时预警、及时控制。 十三、 目录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