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年) 四、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商业银行存款波动的日常统计监测,按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监管纠正与处罚措施。 (三)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年) (三) 四、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商业银行存款波动的日常统计监测,按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监管纠正与处罚措施。 (三) 各级监管机构负责督促并指导商业银行将月末存款偏离度作为扣分项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区分严重程度相应扣减绩效考核评价得分。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