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
发布机关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储银行:
为规范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业务,有效防范风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