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2018年) 二、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2018年) 二、 二、 商业银行应按照《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九条等规定准确识别主要股东,并于《办法》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将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信息报送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