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2010年) 十三、

十三、 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原则上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合作,销售合作公司的保险产品。如超过3家,应坚持审慎经营,并向当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