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2016年) 7. 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禁止的其他情形。 七、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2016年) 七、 7. 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禁止的其他情形。 七、 监督管理 (三十八) 商业银行应当于每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向银监会报送代销业务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代销业务发展规划和基本情况、主要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情况、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三十九) 商业银行违反本通知规定开展代销业务的,银监会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或者依法实施… (四十) 商业银行代销政府债券和实物贵金属,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外国银行分行、汽车金融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代销业务,参照本通知执行。 (三十七) 目录 (三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