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监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中国银保监会监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二十九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及受托机构开展监管数据安全管理评估检查工作。 各业务部门及受托机构对于评估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向归口管理部门报送整改报告。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