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 6. 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 (十一) 6. 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 保险公司申请审批或者使用新备案的互联网意外险、定期寿险产品,应符合本通知第(三)至第(六)条。 保险公司申请审批或者使用新备案的互联网健康险(除护理险)产品,除符合前款外,还应满足上年度未因互联网保险业务违规经营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