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2019年) 5. 重大待决诉讼、仲裁。 五、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2019年) 五、 5. 重大待决诉讼、仲裁。 五、 压实监管责任 (十九) 银保监会负责制定商业保理企业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内商业保理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各金融监管局具体负责统一归口监管。除新设审批和行政处罚… (二十) 各金融监管局要推动成立商业保理行业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区、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金融监管局,成员单位包括市场监管、公安、人民银行、银… (二十一) 商业保理企业住所地金融监管局要牵头负责跨区域经营商业保理企业的监管,加强与分支机构所在地金融监管局的协调配合,定期共享跨区域经营的商业保理企业分支机构名单和经营… (十八) 目录 (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