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年) 一、 总体要求 (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年) (一) 一、 总体要求 (一)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其接受投资者委托,设立债转股投资计划并担任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债转股投资计划合同的约定,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债转股投资计划应当主要投资于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包括以实现市场化债转股为目的的债权、可转换债券、债转股专项债券、普通股、优先股、债转优先股等资产。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