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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8号(2015年)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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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根据中长期激励计划持有或控制本公司5%以下股权备案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2〕41号)第68条,《关于证券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的股东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6〕117号)第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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