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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整体框架(2013年) 4.

4. 三个支柱的关系

与保险公司内部偿付能力管理不同,三个支柱都是保险公司外部的偿付能力监管。三个支柱的作用各不相同,在防范风险方面各有侧重:第一支柱是通过定量监管手段,防范能够量化的偿付能力相关风险;第二支柱是通过定性监管手段,防范难以量化的偿付能力风险;第三支柱是通过信息披露等手段,发挥市场约束力量,可以强化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的效果,并且更加全面地防范保险公司的各类偿付能力风险。三个支柱相互配合,相互补充,成为完整的风险识别、分类和防范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