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三章 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及培训 第二节 空中交通管制员培训 第七十九条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七十九条 第三章 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及培训 第二节 空中交通管制员培训 第七十九条 空中交通管制员的岗位培训可分资格培训和正常业务培训两类, 正常业务培训包括设备培训、熟练培训、复习培训、附加培训、补习培训和追加培训。 第七十八条 目录 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