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十二章 扇区划分及管制席位设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四十七条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三百四十七条 第十二章 扇区划分及管制席位设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四十七条 为适应交通量的增长和提高空中交通服务效率,空中交通管 制单位可以根据本章的规定,将其管制责任范围分为若干工作席位或扇区。 第一节 目录 第三百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