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三百四十八条
第三百四十八条 设置扇区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本地区空域结构;
空中交通管制航路网,包括航路数量、交叉点数量及位置,航空器平飞、上升、下降的百分比;
控制空中交通量;
航空器活动的地理分布;
管制员能力;
通信、导航、监视设备能力;
机场及跑道情况;
飞行剖面;
空域需求;
管制方法;
与其他单位的协调;
航空器转换扇区飞行的航路及高度。
本地区空域结构;
空中交通管制航路网,包括航路数量、交叉点数量及位置,航空器平飞、上升、下降的百分比;
控制空中交通量;
航空器活动的地理分布;
管制员能力;
通信、导航、监视设备能力;
机场及跑道情况;
飞行剖面;
空域需求;
管制方法;
与其他单位的协调;
航空器转换扇区飞行的航路及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