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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三百四十八条

第三百四十八条 设置扇区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本地区空域结构;

空中交通管制航路网,包括航路数量、交叉点数量及位置,航空器平飞、上升、下降的百分比;

控制空中交通量;

航空器活动的地理分布;

管制员能力;

通信、导航、监视设备能力;

机场及跑道情况;

飞行剖面;

空域需求;

管制方法;

与其他单位的协调;

航空器转换扇区飞行的航路及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