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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二百九十五条

第二百九十五条 其他航空器与放油航空器之间的间隔应当符合下列最低间隔

标准之一:

在放油航空器飞行高度900米以上通过;

距放油区16千米以上;

在放油航空器放油完毕15分钟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