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九章 复杂气象条件及特殊情况下的空中交通管制 第一节 复杂气象条件下的管制 第二百六十七条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二百六十七条 第九章 复杂气象条件及特殊情况下的空中交通管制 第一节 复杂气象条件下的管制 第二百六十七条 管制员接到本区内飞行的航空器报告有复杂和恶劣天气时, 应当及时向航空器提供所掌握的气象情报,提供无恶劣天气的机场、航路和高度,开放有关的导航设备,协助其避开恶劣天气、返航或飞往备降机场。 第二百六十六条 目录 第二百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