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1998年) 第四条

第四条 本规则中使用的术语含义如下:

预计培训时间:受训者具备在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工作的能力与资格所需的计划时间,预计培训时间不包括岗位熟悉时间和进行各种检查所用的时间;

追加培训时间:由于受训者本人的原因,超过预计培训时间而未完成培训,需要增加的培训时间;

工作技能检查:在培训过程中,对受训者的知识和技能水平所进行的评估;

执照检查:对受训者的知识和技能是否达到执照要求的各工作岗位标准所进行的评估;

资格检查:对受训者的知识和技能是否达到特定工作岗位标准及能否独立上岗工作所进行的评估;

岗位熟悉时间:使受训者了解特定岗位的工作职能和工作方法所花费的时间。岗位熟悉不能取代岗位培训;

岗位培训教员:被指定并有资格在岗位培训期间指导受训者的人;

岗位培训教材: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所需知识和技能编写的用于岗位培训的教学材料;

培训主管:各空中交通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的领导;

培训组:由岗位培训教员和受训者组成的小组;

受训者:在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见习管制员、管制员或其他准备从事空中交通管制工作的人员;

见习管制员:完成院校空中交通管制专业学习后接受岗位培训的人员;

暂停培训:由于教员、设施、经费或受训者身体条件限制(不包括受训者能力原因),无法按计划实施,需要暂时停止的培训;

继续培训:在暂停培训后,由于教员、设施、经费或受训者身体条件重新具备,可以继续按计划实施的培训;

终止培训:由于受训者自身因素限制,即使追加培训时间,也无法完成培训计划,应当终止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