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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1998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附加培训可采取下列方法:

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进行考试;

进行模拟培训,确保正确掌握新的或修改过的程序、规则;

适时进行实地演练。

模拟培训和实地演练,应当在组织理论学习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