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1998年) 第二章 岗位培训 第三节 设备培训 第十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1998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岗位培训 第三节 设备培训 第十三条 设备培训是使受训者具备熟练使用新安装、以前未使用过或虽然使用过,但现已有所更改的空中交通管制设备能力的培训。 第三节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