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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1990年) 第八十七条

第八十七条 为了掌握航线地形、地貌、天气特点和总结气象服务经验,检查天气预报效果,气象台领导应当制定预报人员航线实习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可随机加入机组进行航线实习。预报员进行航线实习,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