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1997年)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一条 因下列情况之一,造成旅客非自愿改变航程的,承运人应当在按照本规则第六十条第(一)、(二)、(三)项的规定处理的同时,还应当按照承运人规定免费为旅客提供休息场所、饮料、食品、膳宿或者其他承运人认为必要的服务:
承运人造成旅客已定妥座位的航班取消;
承运人的航班未在旅客目的地点或者中途分程地点降停;
承运人未合理地安排班期时刻飞行;
承运人未提供旅客事先已定妥的座位;
承运人造成旅客错失已定妥座位的衔接航班。
承运人造成旅客已定妥座位的航班取消;
承运人的航班未在旅客目的地点或者中途分程地点降停;
承运人未合理地安排班期时刻飞行;
承运人未提供旅客事先已定妥的座位;
承运人造成旅客错失已定妥座位的衔接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