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奖励办法(1997年) 第二章 申请 第九条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奖励办法(1997年) 第九条 第二章 申请 第九条 民航总局科技进步奖每年评定一次,申请时间是当年1月1日至3月31日。用邮寄方式寄出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八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