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第三次修订《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的决定(2001年) (2)
(2) 撤离路线表面的反射率必须至少为80%,而且必须用表面对标记的对比度至少为5∶1的标记进行界定。
(d)位于机翼上方的C型出口和所有那些当飞机放下起落架停在地面上时,本条(c)要求的撤离路线在飞机结构上的终点离地面高度大于1.83米(6英尺),必须要为撤离者到达地面提供辅助设施,并且:
(d)位于机翼上方的C型出口和所有那些当飞机放下起落架停在地面上时,本条(c)要求的撤离路线在飞机结构上的终点离地面高度大于1.83米(6英尺),必须要为撤离者到达地面提供辅助设施,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