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第三次修订《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的决定(2001年) (7)
(7) 当分析中包括了增稳系统时,在从限制突风情况得到限制载荷时必须考虑任何显著的系统非线性影响。
(b)连续突风设计准则 必须考虑飞机对垂直和横向连续紊流的动态响应。除非证明有更合理的准则,否则必须用本部附录G的连续突风设计准则来确定动态响应。
§25.343 设计燃油和滑油载重
(a)可调配载重的各种组合,必须包括从零燃油和滑油到选定的最大燃油和滑油载重范围内的每一燃油和滑油载重。可选定在§25.1001(e)和(f)(取适用者)所限定的运行条件下不超过45分钟余油的某种结构储油情况。
(b)如果选定了某种结构储油情况,则该情况必须用来作为表明符合本分部规定的飞行载荷要求的最小燃油重量情况,此外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