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二条 出口信保公司应当结合自身业务和风险特征,建立健全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固有风险的管理,提高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降低控制风险,每年开展一次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自评估,明确自评估工作机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