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5年) 第六章 行政处罚决定 第八十一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5年) 第八十一条 第六章 行政处罚决定 第八十一条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中国保监会或者派出机构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前款规定行政处罚的具体程序,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第八十条 目录 第八十二条